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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22 作者: 来源: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甘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以来,在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州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2023年甘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活动

一是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州生态环境局制定了《甘南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和机关党委各支部和各分局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全年组织各支部集中学习22次,支部成员上党课8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2次。从而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建设法治政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纳入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五无甘南”创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成立领导小组,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机制,要求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标对表分解任务,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注重面向社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活动;牵头组织或积极参与4.22世界地球日、6.5日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活动

(二)依法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关于做好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工作的通知》(巴推进协调办〔20233号)要求,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许可事项的行使层级调整为省和市。协助辖企业严格按照巴中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制定的办事指南提供资料。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民、高效服务,对部分项目提前介入,提供环评办理、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为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加强对我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采用电脑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检查企业名单。

3.从严把关,依法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一是对辖内的重点项目做到提前介入和跟踪服务,通过举办专题培训会议和走访服务的方式,主动为企业做好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宣讲,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完善环评手续。二是积极同市级主管部门对接,先后协助完成恩阳食品工业园北部片规划环评和巴中市临港产业园规划环评。三是对《巴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管控优化完善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内容形成修改报告先后3次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核,最终建立了恩阳生态环境分管控体系,实现以“三线”框住空间利用格局和开发强度,用“一单”规范开发行为,将生态环保的规矩立在前面,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四是按时办结巴中市恩南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分中心建设项目等7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办结率100%。

(三)自觉接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全年共办结建议提案1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2.依法依规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大气和水等环境质量、排污单位和环境执法、行政审批等环境信息公开,今年,我局在恩阳政府网站等平台上共公开环境质量、环评批复、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170余条。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三重一大”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进一步完善了局案审委员会工作制度,聘有法律顾问1名,为我局行政处罚等重要决策和具体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四)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1.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印发《巴中市恩阳2023—2022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集中整治散煤、燃煤锅炉、砖瓦窑、扬尘、移动源、“散乱污”、汽修行业废气等,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10项专项行动。截止12月31日,全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2.1%。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今年来,共启动8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工作,召开恩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8次。通过工业企业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建筑工地全面停止室外作业、增加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频次等一系列措施全力确保空气质量达标。针对秸秆焚烧突出问题,坚持疏堵结合,一手抓监管执法,今年来共出具《处罚决定书》7张,处罚款4000元,同时组织各镇、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秸秆露天禁烧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常态化开展巡查,坚持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全焚烧秸秆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二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建立“一河一档”,完成“一河一策”编制,有序推进恩阳河健康评价,完成恩阳河、凤溪河15 条河流划界工作,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 km2,清理整治长江经济带6座小水电站。全面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出台《巴中市恩阳天然水域禁捕及捕捞渔民有偿退捕实施方案》,明确禁渔退捕范围,制定退捕补偿办法,实现河道全面禁捕,取缔尹家镇红茨滩电站、下八庙白岩滩、兴隆镇双石村等非法网箱养殖。三是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酒店、同乐等9个集镇(原撤并乡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和柳林镇等5个集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建成柳林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万吨。完成恩阳33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水质检测(一季度一次,共4次)达标率100%;完成13条河流26个断面的水质检测(每季度一次,共4次),全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划、立、治”工作,水质达标比例为100%。四是开展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回头看中投诉监测20余件次以及各种信访投诉监测;对全3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阶段的监督性监测,4个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性监测,2处黑臭水体整治后的水质监督性监测;完成了220台次的柴油车尾气抽测。

2.环境监管执法从细从严。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我局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件,处罚款共68.17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1份,停产整治决定书3份,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案件,有效维护了全生态环境安全。二是认真开展污染源现场检查。认真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截至目前,“双随机”抽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12批次,展开检查其中重点排污单位22次,一般污染排污单位47次,其他单位31次,参加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活动34次。此外,结合日常监管、网格化监管、专项行动等,对全各类污染源开展了多频次的执法检查。三是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配合经信局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28家,其中依法关闭2家,整改规范26家。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检查,对恩阳城11家汽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并对汽修厂未按照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对2家企业处罚款共计20万元。印发了《恩阳2023年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对全自来水厂等6个项目开展了排查,未发现存在相关社会风险。四是对全涉危的50余家单位危废的管理制度、暂存设施、转运联单、危废管理计划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在疫情期间,全面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医疗废物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由于群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意识淡薄,在执法过程中群众接受能力弱,对自己在环境领域的违法行为认知度也不高。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和引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我局将组织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传和引导,并邀请司法人员、律师、专家进行普法培训学习,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认知。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开展“四省五问”作风整顿活动,确保2022年生态环境队伍思想作风有大转变,服务项目、服务企业的意识有大提升,树生态铁军形象。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环保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提高环保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强化环境违法问题督察。一是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历年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开展一次“回头看”,看资料是否规范完整,看整改是否到位,看问题是否反弹。二是强化源头监管。严格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环评,不得立项审批,杜绝新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出现。三是严格自查自纠。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环境问题大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到位。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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