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信访公示第二期 |
| 序号 |
投诉时间 |
投诉人信息 |
信访内容 |
受理人 |
处理情况 |
结案时间 |
投诉方式 |
| 1 |
2025.4.3 |
姓名: 徐某 电话:138XXXX0628 |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 博峪大沟管护站护林员挖蕨麻破坏林地 |
杨常林、杨旺丹 |
经现场核查,博裕沟位于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确有草场破坏痕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按部门职责将该问题线索移交于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大峪保护站。该保护站于2025年4月8日组织人员对该区域级周边草皮破坏部分进行平整并播种草籽,并加强日常巡护,确保植被恢复正常。 |
2025.4.22 |
微信 |
| 2 |
2025.4.7 |
姓名: 杨某 电话: 1865XXXX2224 |
临潭县S306 高速施工,凌晨十二点到凌晨三四点还在施工,噪音太大 |
王忠科 |
接到州局转办后,临潭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标段在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声音过大,对周边群众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标段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时间间隔,不得在夜间使用高噪声生产设备,避免对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
2025.4.16 |
微信 |
| 3 |
2025.4.11 |
姓名: 班某 电话: 180XXXX034 |
铁路建设,自施工以来,施工便道不洒水,呛的牛羊不能放牧 |
江春 |
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3天内整改到位。在往后加大洒水频次及洒水力度。我单位将联合乡镇执法部门不定期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
2025.4.27 |
网络 |
| 4 |
2025.4.15 |
姓名: 因某 电话: 1839XXXX717 |
“中铁四局西成铁路1标二分部项目在施工期间私自加工碎石,并将污水排放至国家自然保护区河道内。河道内倾倒隧道渣土,侵占河道。隧道内污水和生活区污水埋设暗管直排至河道内。 |
张小芳 胡亚军 |
州环发【2025】40号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信访转办单》转办问题核查情况的报告 |
2025.4.24 |
信访转办单 |
| 5 |
2025.4.16 |
姓名: 边某 电话: 13XXXX760 |
碌曲县G213(兰磨线) 施工不洒水。碎石厂碎石机不安装雾炮环境比照片更不要糟糕。 |
杨常林 乔龙布才让 |
接到群众举报G1816乌玛高速五标一分部碎石加工厂施工便道作业区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经现场核查发现:1、碎石加工厂未按要求安装喷淋设施,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2、各施工作业区,施工便道落实扬尘污染防止措施不到位。整改到位,整改要求:立即完善各类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存在裸露场地;要求该队伍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降尘设备,随时进行洒水除尘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土壤喷雾覆盖区域湿润;施工现场清运土方、渣土时使用密闭化的运输车辆,装车高度不高出车厢挡板,并采取防尘网覆盖方式运输;加强土方开挖阶段的扬尘监控。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碌曲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照片等证据为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全面进行整改,施工现场裸露场地已采取密闭式防尘绿网覆盖、绿化等抑尘措施全面苫盖;已定时洒水,并使用雾炮机降尘,保持土壤湿润;现场所有渣土车在运输时已采取密闭化措施进行防尘网覆盖方式运输;现场已实施扬尘监控,根据污染物浓度及时调整抑尘降尘措施;其余施工现场已按照“六个百分百”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目前共有三辆洒水车,2台雾炮车,作业时间段洒水降尘频次不少于两小时一次;今年截止目前绿网苫盖已使用密目网3122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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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6 |
微信 |
| 6 |
2025.4.21 |
姓名: 尹某 电话: 158XXXX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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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先生反映:称4月20日晚上某施工队在合作市格河内排放污水,称河道内河水浑浊。现致电,要求相关部门核查具体情况。 |
杨吉明 王福平 |
4月21日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进行核查发现,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格河河道内河水混浊原因为乌玛高速合作段在卡斯合村附近河道旁建设高架井桩时围堰有破损,导致部分井桩涌水流入河道。我局执法人员已现场告知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该公司及时修复围堰,并加大日常巡查巡检,防止水污染事件再次发生。 |
2025.4.23 |
电话投诉(12345平台) |
| 7 |
2025.4.25 |
姓名:刘某 电话; 195XXXX552 |
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县 洛大镇采古村有一家砂石厂,长期 向河道排放污水,致使河道污染, 村民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多次向乡政 府和县政府举报投诉,均未取得任 何成效!希望上级部门能重视此事。早日 解决问题。还老百姓一个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 |
杨常林 |
2025年4月25日接群众举报“迭部县洛大翠古砂石料场长期向河道排放污水”,4月28日迭部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现场核查时该砂厂正在进行设备维修停止生产。同时对腊子河排放污水点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未发现污水排放口。 |
2025.5.14 |
微信 |
| 8 |
2025.5.10 |
姓名:刘某 电话; 1950XXXX552 |
夏河县露天焚烧垃圾,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当地生态环境 |
杨常林 |
2025年5月12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该举报问题属实。在垃圾焚烧当日,麻当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已发现生活垃圾填埋场被拾荒人员焚烧,并及时前往垃圾填埋场开展灭火并覆土,防止生活垃圾再次复燃,同时对拾荒人员进行了现场批评教育。 |
2025.6.4 |
微信 |
| 9 |
2025.6.4 |
姓名:才某 电话: 189XXXX868 |
举报人杨先生电话投诉卓尼县深藏镇冷口村八路自然村村支书让人将建筑垃圾倒在村旁边的林地里,将生活垃圾挖坑埋在村里泉水源头周边,破坏泉水及地下水、破坏林地植被。 |
杨常林 乔龙布才让 |
自接到举报,我分局2025年6月5日赶赴现场,发现该举报点为冷口村内硬化路旁一空旷地带,不属于林草地。现场未发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与乡镇和村委会沟通了解到:该举报点周边没有泉,村内均饮用自来水,原本在该点堆放有少量村民丢弃的废弃砖块,6月4日在乡镇、村两级环境卫生整治中,已清理了该点建筑垃圾,并对场地进行了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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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12 |
电话 |
| 10 |
2025.5.15 |
姓名:刘某 电话; 195XXXX552 |
西城铁路麻隆村弃渣场施工车辆扬尘污染,无洒水,与项目管理负责人多次要求洒水,限期整改,现已过两周但无任何整改现象。 存在的隐患:对我村村民居住造成困扰,村民出行存在安全隐患,对庄稼地等造成严重污染。 |
杨常林 |
2025年5月26日夏河分局执法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该问题属实。属于中国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成六标道路扬尘,因洒水降尘频次少,导致扬尘加大,夏河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中国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成六标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并对主道路进行常态化清洗,减少扬尘污染。下一步夏河分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及时落实降尘措施。 |
2025.6.12 |
微信 |
| 11 |
2025.6.11 |
姓名: 英某 电话: 153XXXX000 |
才先生反映:其是合作市南木娄村村民,称村子旁边堆积沙石,目前正在施工(施工方不详),其咨询工人时被告知建设砂石料加工厂,该施工方是否办理了相关建设手续,如加工厂建设后,砂石料加工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噪音,对村民身心健康会产生严重的影响。现致电,烦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
雷雨舟 卢红忠 张继芳 |
6月12日经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联合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现场核查,合作市南木楼村傍边投诉建设项目隶属于甘肃中鸿皓工贸有限公司合赛公路一标段材料周转库房该项目经现场核查手续齐全,但是施工现场未实施工地6个100%,对现场负责人要求即知即改,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作业,负责人承诺夜间施工不得超过22点。 |
2025.6.12 |
电话投诉(12345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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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17 |
姓名: 云某 电话: 153XXXX666 |
我是居住在舟曲县城关镇沙川村的居民,举报位于沙川村村尾,距离村庄100米的垃圾焚烧场,该垃圾焚烧场长期排放强烈刺激性异味气体,对周边居民生活、健康及环境造成严重侵害。 具体问题如下: 异味特征: 气味类似塑料焚烧的刺鼻酸臭味 臭味发生时间:高发于傍晚夜间特定时段,尤其在风力较弱时恶臭气味持续一整夜 特点:异味已持续数年,村民多次反映无改善,近期呈加重趋势。 危害:该影响范围覆盖村庄大部分居民住所,居民普遍出现头晕、喉咙痛、恶心、呼吸困难等症状,尤其对老人、儿童及呼吸道疾病患者危害显著,并且由于是夏天气温高,但由于恶臭气味长期不敢开窗通风,影响正常生活。 希望领导重视这个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营造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 |
吴扎世次力 |
2025年6月25日,我局受理举报后,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1.该垃圾暂存点位于沙川村上方,距离村庄约100米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的现象,但存在有明显可见焚烧垃圾的历史痕迹,当事人反映的焚烧垃圾问题属实;2.当事人反映“危害:该影响范围覆盖村庄大部分居民住所,居民普遍出现头晕、喉咙痛、恶心、呼吸困难等症状,尤其对老人、儿童及呼吸道疾病患者危害显著,并且由于是夏天气温高,但由于恶臭气味长期不敢开窗通风,影响正常生活”问题,目前也未收到相关人员反映因垃圾焚烧引起相关疾病的投诉,需系统调查,该问题有待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和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鉴于沙川村垃圾焚烧问题突出,周边群众反映强烈,为防止该问题再次发生,我局向城关镇人民政府提出执法建议: 建议城关镇:1、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排查,认真梳理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逐一明确排查整治目标、整治时限,落实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2、建章立制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村级垃圾转运工作和村级保洁员的管理,严禁擅自焚烧垃圾,确保区域环境质量安全;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民禁止向垃圾暂存点倾倒带有火种的废弃物,共同维护区域环境质量。同时和城关镇相关人员共同开展现场调查,召开了现场办公会,靠实了工作责任。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责任主体单位积极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至此结案。 |
2025.6.25 |
微信 |
| 13 |
2025.6.25 |
姓名: 刘某 电话: 198XXXX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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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 新城镇加油站道路段车辆带泥上路 |
杨吉明 高邓军 王福平 |
接到州局转办举报后临潭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新城加油站路段由于高速公路渣土车辆在道路入口处未铺垫砂砾、清洗轮胎措施不到位,导致雨后有带泥上路的现象。执法人员现场对高速公路施工负责人要求,根据天气情况增加洒水及道路清扫频次,并对道路入口处实时铺垫砂砾,杜绝带泥上路的现象。 |
2025.7.3 |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