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时间 |
卓尼县阿子滩乡集中供热工程 |
卓尼县阿子滩乡人民政府 |
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卓尼县阿子滩乡 |
2018年3月26日 |
州环审批[2018]28号 |
2018年3月26日 |
卓尼县完冒乡集中供热工程 |
卓尼县完冒乡人民政府 |
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卓尼县完冒乡 |
2018年3月26日 |
州环审批[2018]29号 |
2018年3月26日 |
卓尼县申藏乡集中供热工程 |
卓尼县申藏乡人民政府 |
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卓尼县申藏乡 |
2018年3月26日 |
州环审批[2018]30号 |
2018年3月26日 |
卓尼县岔巴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卓尼县水务水电局 |
重庆市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卓尼县康多乡 |
2018年3月26日 |
州环审批[2018]31号 |
2018年3月26日 |
卓尼县石窑沟灾后薄弱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卓尼县水务水电局 |
重庆市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卓尼县藏巴哇乡 |
2018年3月26日 |
州环审批[2018]32号 |
2018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