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原文链接 |
1 |
燎原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能增效锅炉改造项目 |
燎原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宇合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甘南合作生态产业园区燎原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址内 |
2024年01月23日 |
州环审批〔2023〕147号 |
见附件 |
2 |
舟曲县“一江两河”河道清淤堆积物 综合利用移动加工点建设项目 |
舟曲县安澜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宇合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舟曲县憨班镇憨班村、江盘镇干壳坝、曲告纳镇瓜子沟口、丁字河口、勿一族坝及博峪镇小草坝 |
2024年01月23日 |
州环审批〔2023〕148号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