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原文链接 |
1 |
碌曲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碌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省甘南州碌曲县城东区 |
2024年01月18日 |
州环审批〔2023〕142号 |
见附件 |
2 |
合作市特色种植产业示范园“绿色生态及智慧农业”建设项目 |
合作市卡加曼乡人民政府 |
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甘南州合作市卡加曼乡拉寨村 |
2024年01月18日 |
州环审批〔2023〕140号 |
见附件 |
3 |
临潭乡村振兴暨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
甘肃潭润智慧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陇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冶力关镇葸家庄村 |
2024年01月18日 |
州环审批〔2023〕141号 |
见附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