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夏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告知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文书文号
处罚金额(万元)
2
夏河县阿一山水电有限公司
未将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固体危废进行安全分类存放,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第二项
10
夏环罚[2017]05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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