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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报行政执法重点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17 作者: 来源: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报行政执法重点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州司法局:

根据州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行政执法重点工作专项督察的通知》(州司发〔2023〕99号)要求,我局全面梳理了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 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局在省厅和州委、州政府的大力支持及关心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督促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扎实开展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以执法高效率、服务高水准诠释生态环境铁军的政治忠诚和责任担当。按照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推进会暨执法大练兵动员部署会要求,在分析总结往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州本年度执法工作重点任务,制定印发了《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计划》,指导州县两级执法部门有序开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067余人次,检查企业5442余家次,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35起(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5起),全部通过《甘肃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规范运用行政裁量权进行裁定,行政处罚金额92.44万元,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案件。

(一)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问题排查整治。全州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点、线、面”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河湖整治、生态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问题整改6大类34个方面问题对我州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县级污水处理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电站、砖瓦厂、砂石料场、建筑工地,辖区内黄河、洮河、大夏河、白龙江流域自然保护区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出动人员3489余人次,检查点位1706个,排查出各类生态环境问题121个,整改完成111个,整治完成率为92%,剩余10个问题正在有序整治。

(二)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全力提高查处能力。畅通12345“12369”举报热线、微信、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积极落实《甘南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做好举报线索的查实处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州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共受理各类群众投诉案件共22件(微信投诉12件,电话投诉7件,网络举报1件,来信举报1件,局长信箱投诉1件),其中大气污染类8件,水污染类5件,生态破坏3件,噪声类6件,已办结22件,办结率100% 。

(三)加大问题整治力度,确保流域水质安全。今年以来在黄河流域方面,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检查企业324家,全州共排查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623个,完成整治621个(长期监管487个,完成整治134个),整治完成率为99%,剩余2个排污口正在整治中;长江流域方面,根据《甘南州白龙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和溯源项目实施方案》和《甘南州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现状调查工作方案》,现已完成现场排查,共排查出排口108个,并已完成77个排口的取样工作,相关工作正在按照方案时限要求紧锣密鼓开展中。

(四)发挥环保职能作用,建立监管防控机制。今年以来,全州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通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结合群众举报投诉,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融入日常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中,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执法检查和线索摸排,目前尚未发现涉黑涉恶相关线索。

(五)规范日常环境监管,落实抽查工作制度。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同时,全州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动态调整监管企业和执法人员两个数据库、完善了抽查事项清单库和抽查计划任务库。2023年前三季度,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450余人次,累计随机抽查排污单位390家,其中重点监管单位74家,特殊监管单位23家,一般监管单位293家。严格按照《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抽查比例要求实行排污企业分类、分频次抽查,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开率达到100%。

(六)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环保执法效能。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不断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创新执法监管模式,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及时更新正面清单,70家企业纳入全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通过在线监控等多种方式开展对企业的监督、执法和服务,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注重发挥行政指导作用,帮扶指导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实施非现场监管129家次。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服务企业132家次,积极做好企业帮扶指导工作。

(七)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有效提升执法成效。一是认真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根据省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2024年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印发了《甘南州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州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专责组负责深入开展全州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通过“清废行动”手机APP交办的两批涉及我州的22个问题点位,现已全部完成现场核实并通过州级审核,目前已通过系统报送省上。二是持续开展“两打”专项行动。严格按照省厅相关要求,针对辖区重点企业按照企业环评、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废转移联单、管理计划、运行台账等资料逐一核查了企业的各类数据逻辑关系是否合理,各类记录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生产工况、治污设施运行与污染物排放情况是否一致。针对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日常维护、参数设定、达标排放等方面持续深入开展“两打”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尚未发现“两打”方面的问题。三是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根据省厅相关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州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科室及各县市分局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方案》,重点对“十四五”以来已完成自主验收的建设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与合规性检查,累计梳理2021年78项环评资料,2022年107项环评资料,截至目前尚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四是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厅相关要求,组织召开全州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对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甘南州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张贴了《关于开展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的通告》150余份,并于2023年5月8日至12日,由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州人民检察院,州中级人民法院组成三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州八县市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企业65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决定书10份,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对个别缺乏服务意识、法律意识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形成了有效震慑。五是对环评及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6月份配合环评科,从全州排污许可证发放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中随机抽取企业开展了环评及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和帮扶指导,涉及全州8个县(市),检查结果由检查组和被检查企业现场确认。此次专项检查中大部分排污许可证发放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均建立了满足资质认定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个别企业存在监测方案不够完善、监测频次未达标、监测项目存在涮项、信息公开未及时公开等共性问题。专项执法检查组现场要求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稳定达标运行,及时开展自行监测,对监测数据依法进行公开。六是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检查。配合土壤科,于5月22日至26日,对迭部、舟曲两县开展了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核实检查了2022年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反馈我州插岗梁、白龙江阿夏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021年遥感监测必查线索5条(插岗梁2条、白龙江阿夏3条)核查和整改工作,并在迭部县召开座谈会,向迭部县卫健局、迭部县民政局、白龙江阿夏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反馈了整改工作意见建议。

(八)强化队伍建设,锻造环保执法铁军。一是深入开展“四查四看”行动。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中开展“四查四看”行动要求,组织召开“四查四看”行动大讨论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印发了《甘南州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四查四看”行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查责任落实,看是否严格履职尽责;查能力素质,看是否勇于担当作为;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查依法行政,看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自查四方面8个问题,现已全部立行立改并在日常工作中长期坚持。二是扎实推进2023年生态环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根据省厅《2023年生态环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全州生态环境系统“三抓三促”行动,着力整治生态环保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包庇纵容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问题。截至目前,尚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三是加强执法队伍业务培训。为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按照“抓学习促提升”目标要求,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积极组织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在西南财经大学举办的甘南州生态环境系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通过此次培训,全体干部职工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为今后深入开展我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不断完善执法管理制度化建设。制定了《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计划》《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计划》,明确全年执法工作重点任务和安排,完善《执法工作责任分工明细表》,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完善奖惩机制,科学合理开展考核。强化党建引领,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防止、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搞不正当“政企”关系,自觉接受监督,树立执法队伍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五是强化移动执法APP应用。完善“日调度督办、月考评通报、年考核表彰”工作机制,更新移动执法人员名录库,严格落实移动执法系统全员、全业务、全流程使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实时留痕、全程记录,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截至9月底,全州累计上传执法记录5536条,执法人员活跃率100%,人均上传执法记录68.35条。六是组织开展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活动。对来自州县两级执法机构的9支参赛队伍27名参赛人员进行包括业务培训、理论考试、知识竞赛、队列训练、案卷评查等内容的比武竞赛活动,充分发挥执法比武竞赛强基础、补短板、促提升的作用,达到了“以检为练、以练为战”的目的,为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履职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违法案件查办不力。今年以来,全上下大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一些地方对如何正确处理从严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拿捏不准,一味讲求柔性执法、轻微不罚;案件查办顾虑重重、瞻前顾后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1-11违法案件查处数量35起2022年同期55起减少36%截至目前,全州违法案件查处分县情况为:州本级11件,夏河分局5件,临潭分局4件,卓尼分局4件,迭部分局4件,碌曲分局3件,舟曲分局2件,玛曲分局2件。

(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缓慢。时值岁末年终,梳理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展不容乐观。卓尼、迭部、碌曲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截至目前仍未建成投产使用;2021年、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仍未完成整治,其中,2021年排查问题106个,整治完成104个,2个未完成整治,2022年排查问题121个,整治完成111个,10个问题未完整治;全州尚无“两打”及第三方环保机构弄虚作假移送案件;全州仅有卓尼县使用无人机查处案件1起;从全省队伍管理系统执法装备统计情况看,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全州仅州执法队装备配备勉强达标(10项,各县级执法机构均未达标。

(三)执法工作调度制度落实有差距。为适应国家、省、州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质效不断提升的情况,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先后建立了执法工作周报制度、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情况月报制度、行政处罚情况月报制度、执法简报信息半月报制度、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月报制度等各类执法工作调度制度,有效提升了我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但各县执法机构相关制度落实还有差距,重视程度不高、上报工作推脱绕、上报不及时、质量不高等问题时有发生。

(四)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不规范。近期省厅执法局对我州进行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稽查意见书反馈情况看我州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夏河县分局州环夏罚[2023]04号案卷、玛曲分局州环罚[2023]702号案卷无故变更行政处罚幅度且无依据和支撑材料;夏河分局州环夏罚[2023]01号案卷,证据收集固定不严谨不全面,主要证据当事人未签字确认,定案证据单一;玛曲分局州环罚[2022]704号案卷处罚程序执行不规范,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下达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早于审批表签批时间即2022年10月19日;夏河分局州环夏罚[2023]04号案卷制作不规范,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据法律条款未写明具体内容。

(五)部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不规范。全州辖区内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标识标牌粘贴悬挂不规范、贮存场所“三防措施”管理不到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无脱硫除尘设备运维记录、循环浆液池试剂添加随意性较大、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安装喷淋设施、挡渣墙、排水渠等污染防治设施,物料覆盖不及时、未及时更换破损防尘网,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而不用”,“重建轻管”,运行管理不规范等生态环境问题。

(六)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高、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运行不规范。今年以来,我州夏河县污水处理厂、玛曲县污水处理厂因为超标排放问题连续被生态环境部、省厅督办,夏河县污水处理厂涉嫌污染源自动监控弄虚作假被省厅督办。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州部分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较低,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的职责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对辖区重点污染源监管不到位,存在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全州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的关系认真履行生态环境执法职责,拓展执法方式,强化司法衔接,着力提高执法效能,努力实现污染防治与经济发展双赢。

一是抓紧时间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州执法工作计划,结合执法大练兵工作任务和各类专项执法行动,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抓紧时间查漏补缺,确保完成全年重点任务。二是持续抓好监督执法重点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管执法,动态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环境信用评价不良、群众反复投诉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清单。及时完善“一单两库”、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按时开展随机抽查任务,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加大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力度;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一证式”执法监管模式,开展排污许可证证后专项执法。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固定污染源实施依证执法,对已完成排污登记的固定污染源可参照排污登记告知书实施依法检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对辖区内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情况每季度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联合专项行动,强化与公安、检察等部门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执法联动协作长效机制,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体系,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涉ODS(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机动车销售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联合检查;巩固和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成果,严厉打击威胁水源地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大力推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所有执法人员每月必须参与现场执法检查,并通过甘肃省移动执法系统有效录入五次以上执法记录,将行政执法案件及时录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保障全州行政执法案件及时、有效、精准录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组织实施专案查办。明确工作要求,突出关键环节,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规范执法行为;持续强化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依据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争取基本配齐配全必须执法装备、基本执法用车和移动执法设备。五是扎实推进执法大练兵活动。严格按照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要求,强化执法实践锤炼,将“学、考、查、比”贯穿全年执法工作,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快提升执法案卷质量。严格按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对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强化本辖区案卷交叉评查,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正当,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否到位,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整理归档是否规范,对执法案卷进行全覆盖评查。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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