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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环境保护局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发布日期:2012-06-25 作者:admin 来源:

近日,甘南州环保局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我州辖区内14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甘肃省涉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专项执法检查人员通过随即抽查和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涉及重金属污染防治、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三同时”制度执行、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矿山企业、自然保护区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听取汇报,查阅项目环评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对照检查,询问相关生产情况,进行现场笔录和建立环境监察执法台账,对重点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进行了实地拍照摄像备查。

通过检查,并对存在环境问题的矿山、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根据这次专项检查的目标、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组重点检查了玛曲县格萨尔黄金有限公司、舟曲县坪定金矿、临潭县治力关国家级森林公园、夏河县安顺水电站等14家企业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执法现场检查。其中,舟曲县坪定金矿由于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已与2011年4月份停产,至今未生产。卓尼县华隆矿业由于受到暴雨袭击,部分环保设施被破坏,尾矿库事故应急池简陋,存在着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夏河县冰华矿业公司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试生产,未按环评批复要求修建挡渣墙、排洪沟;其他11家企业中,金矿采选行业9家,由于各种原因,4家企业已经停产。检查组现场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的玛曲金玛选矿厂、合作市辰州公司、卓尼县华隆矿业公司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责令部分企业尽快完善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要求限期评审备案。

下一步,州环保局将继续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及时要求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的企业尽快完成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涉及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并适时指导企业组织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督促冶炼、采选等企业建立完善环境应急体系,切实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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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甘南州环境保护局配合省核与辐射安全局顺利完成送变电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