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甘南州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
根据省厅《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甘环总量发[2013]18号)文件精神要求,省厅统一安排部署于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4月1日期间开展2012年度全省环境统计年报编制工作。为确保我州高质量按时完成2012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总量减排及各项环境管理工作深化发展的需要,经过一年的工作实践,国家对“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指标体系、调查方式及相关技术规定等进行了完善和修改,2012年度环境统计年报执行修订后的“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关于“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十二五”环境统计技术要求》和《“十二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试行)》等文件及环境统计软件更新包请在“甘南州减排和环境统计QQ群”自行下载。
二、2012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切实保证数据质量
1.各县市环保局要认真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做好2012年度环境统计年报编制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做好基础数据的把关,努力提高数据质量。
2.今年环境统计审核指导的重点放在地市一级,同时要求将2012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相关会议文件、审核过程、审核结果上报省厅。
3.根据国家要求,今年国家将对2012年度全国环境统计年报实行专家审核、省际间互审等更加严格的审核方式,环保部将对各省审核结果在全国通报。因此,各县市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省厅结合2013年省政府目标责任书考核工作,对我州2012年度环境统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工作安排
1.入户调查阶段(2013年2月26日-3月10日)
县市环保局组织开展环境统计报表入户填报工作。
2.现场录入、初审阶段(2013年3月11日-3月15日)
省厅组织州、县两级环保局环境统计人员进行数据现场录入并对环境统计数据库进行初审。
3.州局数据审核阶段(2013年3月16日-3月31日)
州环保局组织开展2012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审核。
4.省厅数据审核阶段(2013年4月1日-4月8日)
省厅组织对我州上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
5.数据上报时间要求
各县市环保局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数据上报我局。
联 系 人:史程顺、张骁
联系电话:8212323
电子邮箱:gnzhjt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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