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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11019001
标    题 燃放烟花爆竹
写信时间 2021年10月19日
信件内容

舟曲县春长一路与春长北路交叉口东100米凌晨5点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投诉人你好!首先感谢你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根据 《舟曲县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方案》,你所投诉的地段不属于禁放区,经舟曲分局执法人员调查,此次燃放活动属于婚庆燃放,持续时间5分钟左右,但未在规定时段内燃放,执法人员就《舟曲县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禁限的通告》进行了宣传,对燃放人进行口头教育。并根据相关职能划分,将此问题向公安部门进行了反馈。

处理对象 生态环境局局长
处理时间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