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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1201001
标    题 扬尘污染
写信时间 2020年12月1日
信件内容

临潭县S10卓合高速公路ZH04项目部扬尘污染严重。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投诉人你好,首先感谢你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接到投诉后,临潭分局于11月19日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防扬尘措施不到位,给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潭环改字[2020]30号),要求该项目部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对象 生态环境局局长
处理时间 2020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