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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206018
标    题 河道采砂1
写信时间 2017年04月29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局长:
近来有恶势力在洮滨乡境内洮河里采砂,他们白天休息下午六七点开始,挖的河道不堪入目请问您们是管不了,还是不敢管,还是别有原因?真是今人痛心疾首啊。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举报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组织执法人员于5月2日对洮滨乡河道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了执法监察经查,发现沿洮滨乡与卓尼县毗邻的洮河河道内共有两处采该痕迹,一处位于卓尼县秋古村河道内,一处位于洮滨乡窑头村河道内,窑头村河道内非法采砂行为人叫贾赐红,系洮滨乡窑头村人,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下,于4月底开始在窑头村前的河道偷采砂石料。现场采砂区内有采砂用的挖掘机一台,采挖面积30平米左右,采挖现场不远处有少量砂料堆放,由于开采时间短,采砂量不大,该采砂点对附近的植被造成影响小,投诉所反映的情况属实。针对该问题,我局立即采取措施一是责令要求当事人停止非法行为,并对采砂坑进行回填,疏通河道;二是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听证)知书》(潭环罚告字[2017]04号),处以罚款人民币一万元;三是对当事人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他的这种非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处理对象 生态环境局局长
处理时间 2017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