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0206012 | ||
标 题 | 噪音扰民 | ||
写信时间 | 2017年12月2日 | ||
信件内容 | 我是甘南州公安局家属楼2单元401的住户,我家楼下火锅店抽烟机噪音严重扰民,希望领导解决,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举报人您好 !您举报的问题经合作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核查发现,被举报餐饮单位按照环保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高空烟道,但因高空烟道螺栓脱落,油烟净化器工作时与其发生共振,故造成噪声超标,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餐饮负责人限期进行维修,确保以后不再发生噪音扰民现象。 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
处理对象 | 生态环境局局长 | ||
处理时间 | 2018年0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