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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206011
标    题 音响,烟囱
写信时间 2018年01月6日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恳求您帮我解决下音响噪音问题,音响吵的我几乎快抑郁了,为什么卖影碟片的店面把音响放的无法无天都没人去管,请求领导能重视一下音响和煤烟问题,谢谢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举报人您好!您举报的音响噪音扰民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和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请您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处理对象 生态环境局局长
处理时间 2018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