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1201001 | ||
标 题 | 扬尘污染 | ||
写信时间 | 2020年12月1日 | ||
信件内容 | 临潭县S10卓合高速公路ZH04项目部扬尘污染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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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投诉人你好,首先感谢你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接到投诉后,临潭分局于11月19日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防扬尘措施不到位,给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潭环改字[2020]30号),要求该项目部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
处理对象 | 生态环境局局长 | ||
处理时间 | 2020年12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