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对州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6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杨智明代表:
感谢您对全州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及对玛曲县生态环境问题的关心!针对您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发碳汇资源的建议》(第67号),我局高度重视,对碳汇资源建议内容进行了专题研究,按提案要求进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CCER项目政策状况及进展
一是CCER项目是指中国按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核证贡献温室气体减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的项目,主要来自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节能增效等对减碳增汇有重要贡献的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3年启动了CCER项目的审定、核证和备案工作,于2017年3月予以暂停。二是目前,生态环境部组织对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2年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编制形成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表明CCER项目重启在即,并在此前,发文公开征集遴选项目方法学,将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择优发布一批项目方法学。在“双碳”背景下,国家2021年全国碳排放权线上交易刚启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林草碳汇项目方法学需要重新修订和完善。三是为做好CCER项目重启准备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将要出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做好全省CCER项目开发、核证、交易等系列工作,州生态环境局将在省厅的指导下会同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局做好相关工作。
二、林草碳汇情况
玛曲县作为黄河源区重要的水涵养区和生态脆弱区,其天然草原对涵养水源,保护黄河源区生态安全,确保当地草地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域草原植被覆盖度达到98.34%。根据甘南州2022年统计年鉴和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05年2月16日以来的人工造林、林地权属清晰且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合法土地权属证书、非湿地不超20%。碳汇计量检测方法较为复杂,国家层面《京都议定书》对碳汇严格的要求和规定,能进入市场交易的碳汇很少。交易碳汇必须是增量而非存量。真正弄清楚甘南每年净吸收二氧化碳体量还存在计算分歧,目前碳汇项目每5年检测一次,期间相关专家对碳汇项目本身进行审核,加大了碳汇项目实施的难度。
今年4月,在重庆举办的“首届西部国际碳中和技术成果博览会暨企业家高峰论坛”中获悉典型案例(新疆布尔津县200万亩草原碳汇开发项目,西藏阿里地区500万亩、那曲市400万亩草原碳汇开发项目,青海省乌兰县80万亩、德令哈市100万亩草原碳汇开发项目),为甘南碳汇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防范林草碳灰项目开发风险的通知》(办生字〔20232〕91号)指出,当前相关政策制度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碳汇项目开发中存在信息误导,特别提醒各地注意防范。
三、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明确林草地底数产权。摸清底数,着重完善我州碳信息,聘请第三方对我州林草业碳汇进行评估测算,根据测算情况制定林业碳汇统筹发展的计划与措施。建立智慧型专业团队,明确林草地产权归属,将划入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省属林管部门区域内的如我州涉及的若尔盖国家公园辖区的玛曲县、碌曲县,太子山国家公园辖区的合作、迭部、舟曲、卓尼、临潭、夏河等保护区,碳汇经济价值由当地州、县两级政府合理开发,普惠当地群体,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二是学习先进经验做法,赴草原碳汇开发项目成功案例地新疆布尔津县、西藏阿里、那曲市、青海省乌兰县、德令哈市实地考察调研。积极探索碳汇市场治理新模式、新举措,努力打造符合甘南实际、具有示范效应的样板项目。试点先行借鉴其他地区先行经验,与有资质、有实力的专业碳汇项目公司进行整体开发合作,可在条件相对成熟的乡镇试点后再推广。三是我局将继续做好碳减排各项相关工作,持续关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政策的进展,省生态环境厅在积极探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开发,我州将按照国家核证规范和标准,进一步理清林地等权属关系,提前做好林业和草原碳汇的项目设计、项目审定、项目备案、项目实施、项目监测、项目核证及项目减排量备案等7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发和储备自愿减排项目。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核证备案工作重启以后,指导开发储备的碳汇项目申请取得国家核证备案,参与碳市场配额抵销交易,获取收益。四是会同州发展改革委、州统计局、州工信厅等部门,共同做好我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提升我州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水平。五是我局将根据国家、省上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进度和制度安排,引导并适时组织玛曲县开展草原碳汇交易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关注和支持,并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将草原和湿地碳汇工作情况随时向您汇报,并请您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
电 话:0941-8234281
附件:关于防范林草碳灰项目开发风险的通知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