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州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8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海霞委员: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州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上的第185号提案,我局已经收悉。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通过对完善执法理念、完善非罚措施等方面阐述了“引入恢复性执法理念,加快生态环境修复”的提案,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满足人民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各级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扎实开展,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十四部门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法规〔2022〕31号)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我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精神,严格按照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要求,坚决纠正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二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工作,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下发了《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的通知》(州环执法〔2022〕3号),紧盯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定期开展案件线索筛查,2022年共筛查除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线索5条,由于案件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人和企业已进行了整改,因此不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二、部门联动,形成共查共治工作格局
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由我局起草并印发了《甘南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及《甘南州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初步形成了防范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和生态破坏违法的工作合力。2022年6月2日,州生态环境局、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联席召开联席会议,就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联合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9月12日至16日,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组成三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州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情况以及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进行全面督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深入企业现场检查的方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全州辖区内65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旨在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秩序,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领域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做好生态环境舆论引导工作
结合“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宣传积极引导作用,找准定位,明确职责,牢牢把握舆论引导工作主动权,充分发挥报社、广播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甘南头条等平台作用,科学合理借力市场,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做精做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四、柔性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坚持转变执法观念,创新执法方式,完善执法监管模式,在加强和规范执法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 一是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70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非现场执法监管,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我局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住建局等部门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开展了双随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跟踪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整改率为100%。并按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查处整改情况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我局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将其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以自动监控为非现场监管的主要手段,积极利用无人机、企业用电情况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提高了环境现场巡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四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办理环境违法案件中,严格按照《甘肃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确定对违法企业的处罚额度,确保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依法实施从轻、减轻和免于行政处罚情形在自由裁量系统中的运用,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压减自由裁量权。五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案件查处,使用执法记录仪、手持移动执法终端等装备,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及时公开处罚信息,推动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通过执法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的改变,执法人员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严格落实省厅“两轻一免”清单制度,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监管对象提供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营造和优化了法治营商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生态环境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