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典型案例(一)
卓尼县整治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问题
2022年3月15日,卓尼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在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卓尼县完冒镇下路村存在砂石料未覆盖问题。
基本情况
执法人员在排查中发现卓尼县下路湾加工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工程中对堆放的砂石料未进行覆盖,致使大气环境受到一定的污染。
主要问题
卓尼县下路湾加工建材有限公司贮存的砂石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原因分析
企业负责人法律知识欠缺、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未覆盖的砂石料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会对大气造成污染。
整治情况
发现问题后,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企业现场负责人赵某某立即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州环责改字〔2022〕304号)。同时,卓尼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向赵某某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州环罚告〔2022〕301号),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做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的要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视为当事人放弃权利。2022年3月25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向企业法人徐某某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州环罚〔2022〕301号),罚款人民币1.5万元,通过宣传教育,企业负责人 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并缴纳了罚款。
下一步,卓尼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贮存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密闭或围挡,防止发生扬尘污染。同时,通过展板、微信、宣传资料等多种载体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教育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强化思想理念,提高环保意识。三是建立常态化机制。加强巡查力度及查处力度,确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前
整改中
整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