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环保局:
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河北省黄骅市、漳卫新河环境问题查处不到位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甘环办发〔2017〕18号)要求,现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对河北省黄骅市、漳卫新河环境问题查处不到位有关情况的通报》(环办应急函〔2017〕18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务必高度重视,以《通报》案例为鉴,举一反三,做好各自辖区内对环境突出问题的查处,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
附件:1.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河北省黄骅市、漳卫新河环境问题查处不到位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2.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对河北省黄骅市、漳卫新河环境问题查处不到位有关情况的通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