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环境标准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正文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18-01-08 作者:admin 来源: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 GB 18596-2001 2003-01-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畜禽养殖业产生的废水、废渣和恶臭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养殖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进步,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集约化、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不适用于畜禽散养户。根据养殖规模,分阶段逐步控制,鼓励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逐步实现全国养殖业的合理布局。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的特点,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包括生化指标、卫生学指标和感观指标等。为推动畜禽养殖业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本标准规定了废水、恶臭排放标准和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2003-01-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

附件:

上一条:环境空气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