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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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330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玛曲县境内
| 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8年1月29日——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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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