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时间
|
舟曲县集中供热工程污染治理项目
| 舟曲县集中供暖有限公司
| 平凉泾瑞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舟曲县城关镇瓦厂村
| 2018年3月21日
| 州环审批[2018]27号
| 2018年3月21日
|
附件:
1.
舟曲县集中供热工程污染治理项目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