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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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低空飞行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甘南州雅客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玛曲县河曲马场
| 2018年7月6日
| 州环审批[2018]72号
|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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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勒秀乡盖村桥建设工程
| 合作市交通运输局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合作市勒秀乡
| 2018年7月6日
| 州环审批[2018]73号
|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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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兴达加油站一体化改造建设项目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甘南销售分公司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卓尼县纳浪乡
| 2018年7月6日
| 州环审批[2018]74号
|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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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玛曲县低空飞行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pdf
2.
合作市勒秀乡盖村桥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pdf
3.
卓尼县兴达加油站一体化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