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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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老城区滨江北路沿江步行道建设项目
| 舟曲县老城区
| 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8年8月27日
| 州环审批[2018]111号
|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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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尕秀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夏泽滩一期)建设项目
| 碌曲县县城东南郊区
| 碌曲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18年8月27日
| 州环审批[2018]113号
|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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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格河沿河排污口污水收纳工程
| 合作市城区
| 合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18年8月27日
| 州环审批[2018]114号
|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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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舟曲县老城区滨江北路沿江步行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pdf
2.
碌曲县尕秀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夏泽滩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pdf
3.
合作市格河沿河排污口污水收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