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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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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2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2 作者: 来源: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6月02日-2023年06月0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8218633

邮 箱:hpk8218633@126.com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邮编:747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玛曲县殡仪馆(变更)建设项目

玛曲县阿万仓镇道尔加村

玛曲县民政局

甘肃国飞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悼念厅、火化间、骨灰楼、综合楼、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年火化规模为800具。考虑民族风俗,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本项目不提

供遗物祭品焚烧服务,本项目不设置遗物祭品焚烧炉,不允许焚烧遗物、祭品等。

遗体火化的废气排放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

表2中的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污水处理站NH3、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及其他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二级生化+次氯酸钠消

毒)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拉运至玛

曲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

2

甘南州疾控中心P2实验室建设项目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念钦街西侧甘南州疾控中心院内

甘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念钦街西侧甘南州疾控中心院内,项目占地面积为750m2,总建筑面积4534.2m2。建设内容包括:P2实验室1栋、购置设备120套及附属工程。 本项目不设住院床位,不进行手术项目,不提供吸毒人员检测和疾病治疗等服务,只对致病原样本进行检测、细菌病毒培养、检测、生活饮用水、食物中微生物及理化性质检测、艾滋病等传染病、地方病等抗体检测及新冠病毒检测等。

废气:化学实验室酸雾、有机废气设有通风橱,经碱液净化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楼高18m),生物安全柜设计采用Ⅱ级B2直排式生物安全柜并安装B级高效空气过滤器及紫外灯消毒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四周加强绿化,发电机使用频率极低,废气的排放间断性强,废气通过抽排风系统的抽风及高空扩散,汽车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废水:生活污水经1座30m3化粪池预处理与实验废水预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水(传染性废水(艾滋病等)专用容器收集后经专用高压蒸汽灭菌处理、微生物检测废水经高压蒸汽灭菌处理、酸碱废水中和处理、含氰废水采用碱式氯化法预处理、含铬废水采用化学还原沉淀法预处理)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5m3/d),采用“预消毒+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并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局联网,;噪声:低噪音设备等;固废:污泥又有资质单位清掏,石英砂活性炭生活垃圾废器皿环卫部门处置,活性炭过滤介质经84消毒剂消毒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实验室废液、废弃样品经高压灭菌锅灭菌后,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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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2023年06月02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下一条: 2023年06月01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