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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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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1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1 作者: 来源: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6月01日-2023年06月0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8218633

邮 箱:hpk8218633@126.com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邮编:747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南黄河上游水源高质量涵养补给区卓尼县九甸峡库区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

甘南州卓尼县藏巴哇镇新堡村

卓尼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边坡挡护工程位于藏巴哇镇新堡村(邮政所东侧),包括挡土墙工程和边坡防护工程,挡土墙长84m,挡土墙墙高4.5m;护坡采用拱形骨架植草防护工程,长84m,高16m。本项目拟对藏巴哇镇镇区新堡村段S230省道以北5条沟道进行既有沟道清淤,清淤长度556m;其中1#沟清淤河长64m,清淤量175m3;2#沟清淤河长54m,清淤量117m3;3#沟清淤河长80m,清淤量265m3;4#沟清淤河长167m,清淤量918m3;峡儿沟清淤河长191m,清淤量683m3。4#沟左岸新建M10浆砌石仰斜式护岸167m,墙高3.5-5.35m;5#沟左右岸各新建M10浆砌石仰斜式护岸45m,墙高3.5-5.8m;藏巴哇镇镇区段河道沟底硬化工程和新建河道护堤工程。巴都沟藏巴哇镇九年制学校至邮政所河道硬化工程长350m,设置跌水墙6道;巴都沟沟道新建河堤工程为2段,位于河道北侧(均为右岸),长度共计447m(1#河堤长241m,2#河堤长206m),河堤墙高3.5m。本项目边坡挡护坡面拱形骨架防护为喷播植草,新建110m3/d污水处理站1座。

施工期:对施工生产生活区等采取遮盖、拦挡等措施,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用苫布遮盖等措施。运营期:项目污水处理站构筑物调节池为封闭构筑物,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为地埋式,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喷洒除臭剂,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作业面冲洗废水收集于沉淀池中,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养护、洒水降尘等,严禁外排。施工机械设备检修、清洗送至当地的社会修配厂进行。运营期:本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采取“预处理(格栅+调节池)+生化处理(A2/O二级生物处理)+深度处理(一体化MBR膜反应器工艺+化学除磷)+紫外线尾水消毒方式”尾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环境绿化用水和生态工程绿化用水。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污水处理设备布局,风机布置在机房内,设备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同时对鼓风机房进行局部吸声处理。在临时生活区布设垃圾箱,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清淤底泥在岸边临时堆放晾晒后,可做到挖填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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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临潭县长川乡敏家咀村至塔那村道路改建工程

甘南州临潭县长川乡

临潭县交通运输局

甘肃陇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起点(K0+000)位于长川乡敏家咀村西侧,与G316

线相接,路线由南向北行进,途经敏家咀村、千家寨村、长川村,终点(K6+872)位于长川乡北部与C038线、羊永至塔那公路呈十字形交叉。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

本项目施工期临时用地主要包括弃土场、施工便道和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

时工程,根据主体报告设计文件和项目建设中的临时用地统计分析,共计临时占地面积1.89hm2。其临时工程采取“永临结合”布设原则,减少临时占地面面积,缩短占地时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则临时占地的影响是短暂的,建设单位办理相关的土地使用手续,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赔偿的情况下,影响较小。施工完成后,应立即对所用的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并着手进行植被恢复。对于平整后可改造为其他草地的临时占地,应尽量改造为其他草地,为当地的农业、畜牧业生产增加新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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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临潭县S326线洮砚桥至新城镇后池村段(接G248线)公路建设工程

甘肃省甘南州临潭县石门乡

临潭县交通运输局

甘肃陇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起点位于临潭县与卓尼县交界洮砚大桥桥头,与S326线(卓尼段)相接,路线自东向西沿石门沟行进,终点(K23+691)位于石门沟的沟脑处,与G248线K122+945处平

交,路线总长约23.691km(含短链0.015m)。

公路施工时临时用地主要包括取弃土(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包括桥梁

施工场地、预制场、混凝土拌合站、项目部等)和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

项目全线设置的弃土(渣)场在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植物防护措施恢复的条件下,对评价区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拟建项目临时场地以占用其他土地为主。施工结束后及时复垦作业场地,促

进其他草地恢复。本项目施工时间为18个月,在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占地应进行生态恢复,如此可最大限度的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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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2023年06月02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2023年05月30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