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05月24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05月24日~2022年06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41-8218633
邮箱:hpk8218633@126.com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合作市宰昂沟山洪沟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州环评审批(2022)32号 |
2022-05-24 |
2 |
合作市德吾录河卡加曼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州环评审批(2022)33号 |
2022-05-24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