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原文链接 |
1 |
舟曲县大川镇石门坪桥建设项目 |
舟曲县交通运输局 |
甘肃万泽润辰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舟曲县 |
2020年5月25日 |
州环评发(2020)27号 |
见附件 |
2 |
舟曲县憨班黑峪桥建设工程 |
舟曲县交通运输局 |
甘肃万泽润辰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舟曲县 |
2020年5月25日 |
州环评发(2020)28号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