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7月20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交办我州信访投诉问题7批次11件,标注“*”号的重点信访案件5件,一般信访案件6件。按区域划分,其中合作市4件(含1件*案件)、舟曲县2件(含2件*案件)、迭部县2件(含1件*案件)、临潭县2件(含1件*案件)、卓尼县1件。按污染类型划分(一个案件可能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其中生态4件、水4件、油烟2件、噪声2件、扬尘1件、大气2件、其他3件。按来源划分,来电7件、来信1件、电子邮件3件。共核查上报5批次、9件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办结8件、阶段办结1件。现将第五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五批 2021年 7月14日12:00- 7月15日12:00)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08 |
我要向检查组反映,舟曲县武坪乡坝子村朝建沙场长期在河道采沙。沙场在距离村庄直线距离不到一千米的下游,长期采沙使上游河堤坍塌,河道两旁滑坡农田毁坏,村上的房子有两户因河床下降导致地基下沉,成了危房。拉沙车长期在路面拉沙路面压得到处裂缝。白龙江沿岸的沙场该关的关了,而武坪乡却没人管。 |
舟曲县 |
生态破坏 |
舟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作出具体安排,县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场核查组会同水务、住建和武坪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深入实地开展调查核实。经核查,该信访投诉问题不属实。该砂场于2016年9月经水务、环保等部门审批后投产运营,在采砂证有效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审批的地点进行采砂,未出现超规模开采和超范围开采,从未在村庄下游进行采砂作业。2019年6月该砂场采砂许可证到期后一直处于关停状态。砂场附近部分农田、河堤坍塌是受2019年8月强降雨,尤其是2020年“8·17”暴洪泥石流灾害所致。砂场上游约1.5公里处的坝子村共有2户房屋不同程度裂缝,1户库房裂缝,主要原因是2020年“8·17”暴洪泥石流导致房屋附近巨石悬空,房屋地基位移引发裂缝。房屋裂缝的原因与朝建砂场无直接关系。道路裂缝主要原因为通村道路硬化未配建排水渠,造成排水不畅,降雨导致道路路基多处塌陷悬空裂缝。该路段在舟曲立节至四川永和公路(以下简称“舟永路”)建设范围内,“舟永路”施工重型运输车辆较多,对该通村道路有一定影响。2019年8月、2020年8月,武坪镇境内先后发生2次暴洪泥石流灾害,导致河床大幅抬升,严重影响行洪安全。为确保河道畅通,武坪镇和县水务局组织开展了河道清理疏浚。 目前,河道采砂集中统一经营试点工作方案还未通过审批,武坪镇境内砂场于2019年6月以来全部处于关停状态。 |
否 |
截至目前,信访转办单(第五批)08号信访问题,已全面办结。鉴于对舟曲县武坪镇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舟曲县水务局、住建局、武坪镇党委政府等相关单位履职尽责,监管到位,处置措施得当,故未作问责处理。 |
是 |
无 |
2 |
09 |
举报人反映:1.合作市环保局对合作市伊丰源屠宰厂有包庇现象,在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颁发了“排污许可证”。但每次上报的数据(排污数据、监测数据)都是假的。2.州兽医局对该厂有包庇现象,甘肃省兽医局2015年154号文件里明确规定审核(屠宰许可证)标准第一条颁发屠宰许可证的条件是污水排放要达到国家标准才能颁发“屠宰许可证”,但州兽医局在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颁发了“屠宰许可证”。环评报告中还明确规定远离煤场等污染源,但隔壁还有煤场。 |
合作市 |
水、其他 |
(一)举报反应的“合作市环保局对合作市伊丰源屠宰厂有包庇现象”问题不属实。 经合作市保障省级环保督察信访办理组现场核查:州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先后于2020年9月27日和2021年6月8日依法开展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现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完善环保措施。未发现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有包庇企业现象。 (二)举报反映的“在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颁发了排污许可证”的问题属实。 合市保障省级环保督察信访办理组现场核查:州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12月14日核发了排污许证(91623001660031160J001R),办证类型属于首次申领。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要求,该企业需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先后多次督促企业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在此期间,该企业屠宰废水采用三级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合作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2021年7月14日,该企业与陕西迪奥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购置合同》,支付了前期预付款项2.06万元。 (三)举报反应的“每次上报的数据(排污数据、监测数据)都是假的”问题不属实。 经合作市保障省级环保督察信访办理组现场核查:该企业委托甘肃欣和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废水水质检测工作,监测数据达标,未发现违规造假行为。 (四)举报反应的“州兽医局对该厂有包庇现象,甘肃省兽医局2015年154号文件里明确规定审核(屠宰许可证)标准第一条颁发屠宰许可证的条件是污水排放要达到国家标准才能颁发,但州兽医局在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颁发了屠宰许可证”的问题不属实。 经合作市保障省级环保督察信访办理组现场核查: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分,该企业因屠宰许可证期满换证,2019年9月,州畜牧兽医局向省畜牧兽医局检疫监督处上报了《关于申办甘南州伊丰源商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牛羊定点屠宰场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检疫监督处同意符合条件的甘南州伊丰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换发牛羊定点屠宰许可证和标识牌;2020年6月,甘南州人民政府同意符合条件的甘南州伊丰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换证。 (五)举报反映的“隔壁还有煤场”的问题属实。 经合作市保障省级环保督察信访办理组现场核查:该企业北侧煤场为甘南州百信煤炭批发交易市场。 (六)举报反映的“环评报告中还明确规定远离煤场等污染源”的问题不属实。 经合作市保障省级环保督察信访办理组现场核查:依据甘南州伊丰源商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核实,无明确规定远离煤炭市场等污染源相关论据,且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认定该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
部分属实 |
此项问题已核查办理完毕 |
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