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对玛曲县金矿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开展阶段性复核验收
为切实抓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生态环境部通报问题及时整改到位,2020年11月26日,甘南州成立州级复核验收组,对玛曲县金矿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工作开展了阶段性复核验收。
州级复核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现场踏勘等方式,对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大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玛选矿有限公司和金象冶金公司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体检”。
首先,在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矿厂组织召开玛曲县金矿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州级复核验收汇报会。州委副秘书长姜鸿荣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玛曲县金矿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各矿山企业汇报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县直相关部门作了补充发言。
随后,州级复核验收组一行分材料核查组和现场核查组,逐一逐项对所有整改点位进行了现场踏勘和查阅资料。通过意见会商研究,最终对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9项通过州级复核验收,剩余3项建议继续加强整改;金玛选矿有限公司的4项问题通过州级复核验收;天大黄金有限公司的3项问题通过州级复核验收;金象冶金公司2项问题通过州级复核验收,并要求继续开展场地调查监测。
最后,在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矿厂组织召开玛曲县金矿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州级复核验收总结会。姜鸿荣副秘书长在总结会上强调,玛曲县委、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党委、政府及州县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快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生态功能区评估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确保整改目标不含糊,反馈问题不遗漏,措施手段不走样,努力实现矿山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赢。各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要针对复核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落实到位,完善相关手续,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水质土壤监测,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完成。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持续逐年推进种草复绿,确保在下一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省级环保督察时经得起检验。同时要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每年要在矿山企业利润中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还清环境问题历史“旧账”的同时不欠“新账”。
州政府副秘书长宁峰山、看召本,州生态环境局局长阮民湘及州直相关部门参加州级复核,玛曲县县长严和平、副县长丹智才让及县发展改革、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应急管理、林草部门、尼玛镇、各矿山企业及相关村民代表配合参加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