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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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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局 对我州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发布日期:2020-07-24 作者:州整改办 来源:

7月21日至23日,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局对我州玛曲、夏河、卓尼、临潭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和生态环境部通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第一督察局相关督导人员对生态环境部通报玛曲、夏河矿山恢复整改情况现场进行了详细的督导,对目前整改进度和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作为。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强化上游意识,切实担起上游责任,真正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始终协调推动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彻底整改金矿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二是坚持科学指导,夯实整改实效。统筹考虑本次整改工作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土保持等错综复杂的关系,充分应对整改过程中技术标准高、专业力量缺乏、整改资金缺乏的困难加强技术指导,落实政策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三是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完成整改。汲取祁连山生态破坏和秦岭北麓违建别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教训,举一反三,反思玛曲县、夏河县金矿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典型案例通报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危害,痛定思痛,坚决整治整改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发现问题能力不足、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坚决完成整改任务。

随后,督导组深入卓尼、临潭、夏河三县信访案件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督导组指出,要保持高度重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全州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二是保持行动高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高质高效抓好整改落实,把问题是否得到真正整改作为落脚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信访案件办理取得实效,坚决防止问题回弹。三是保持责任担当要切实落实整改工作督导责任,对各县信访案件整改过程和整改结果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期整改的或整改结果未达到目标要求的要定期进行督办;始终坚持铁腕执法,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信访案件办理整改中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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