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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公开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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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机遇 乘势而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描绘美丽甘南新画卷
发布日期:2018-07-19 作者:甘南环保 来源:

---在2016年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甘南州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景旭东

(2016年2月26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大会做工作报告,主要是总结回顾“十二五”及2015年的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十三五”及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十二五”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州人大、州政协的有效监督和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州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环境监管、污染防治责任,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扎实开展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重视农牧村环境整治及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着力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在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上取得了新成效。

---环境决策和管理迈上新台阶。立足州情实际,充分发挥“生态立州”战略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与全州整体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时,印发了《深入推进“生态立州”战略,努力建设“生态甘南”的实施意见》、《甘南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 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了《甘南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甘南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3-2017年度)》、《甘南州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甘南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出台实施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环保公安加强环境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初步形成了符合甘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促进环境保护工作从摸清家底走向了全面管控,从点散监管走向了集中有效管理,从项目建设管理无序走向了有序规范的新进程,从多还环境历史欠账走向不赊环保新账的新阶段。

---污染防治和减排取得新进展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生活源、工业源、交通源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全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减排成效显著。监督各县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行,督促全州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屠宰加工、水泥生产、集中供热企业实施了污染防治和减排项目,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和环保标志核发工作,督促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全部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燃油,完成了22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各县市城区污水处理率由2010年的16.32%提高到了2015年的50.5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2010年的45.8%提高到了2015年的84.79%。“十二五”期间,累计净削减化学需氧量1240吨、氨氮120吨、氮氧化物1042吨、二氧化硫102吨,超额完成了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同时,组织完成了全州县级以上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区划调整和92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全州130多个饮用水源地实施了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项目,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能力逐年提高。

---环境执法和监测取得新成效。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通过“严管、严查、严改、严处”,组织力量采取明查与暗访、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确定时间、不提前通知,直奔现场、突击检查,重拳出击、铁腕执法,对重大建设项目、“一江三河”流域、国控重点源、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公路水电矿山三大建设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全州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全部纳入管理,电磁辐射管理得到加强。“十二五”期间,全州依法整治突出环境问题385个,处罚环境违法行为94起,处罚金额达674万元,征收排污费1815.6万元。及时办结群众信访投诉85件,切实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依法开展辐射环境执法检查,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同时,每月对8县市生态功能县域环境质量各项指标进行监测,每季度对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源、国控黄河断面、省控大夏河、格河断面、合作市区域噪声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对9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和县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和在线仪器比对监测,对8县市土壤环境质量开展例行监测,对全州24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对合作市空气环境质量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全州地表水、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良好。合作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超出全省平均水平,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在全省前列。

---环保审批和源头防控取得新突破按照国家产业导向和环保政策,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环评审批关,严禁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项目和落后工艺落户甘南。依据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做出的明确规定,禁止开发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十二五”期间,累计审批建设项目1138个,不予或暂缓审批项目43个,责令停止建设项目2个。对2010年以来所有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清查,协调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在水电建设、资源开发项目中“未批先建”的问题。同时,加大源头防控力度,对19家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8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37家企业完成信用评价及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19家重点企业购买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生态建设和农村环保取得新成果州政府成立了甘南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及绩效评估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甘南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及绩效评估考核管理办法(试行)》,2011-2015年累计争取到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7.7亿元,督促各县市将60%以上的资金尽量用在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时,全面启动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7273万元,在全州222个行政村实施了农牧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并依托项目实施加快推进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全州获得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14个、“省级生态乡镇”21个、“省级生态村”11个,农村环境整治取得积极进展。

---环境宣传和培训教育有了新提升。通过开通甘南环保网站、在电视台插播环境宣传公益广告、定期发送移动手机环保短信、举办“生态立州”有奖征文、设置大型户外宣传牌、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等方式,不断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全面加强州县乡各级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教育,举办各类培训班40次,并将生态环保理念纳入干部在线学习教育范围,承办了中国生态文明腊子口论坛,开展了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引导全州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生态环境道德观和价值观。“十二五”期间,先后投入200多万元用于宣传教育工作,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性大为增强,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成效得到广泛认同。

---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发生了新变化累计落实国家和地方环保能力建设项目资金4600多万元,用于州县市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和能力建设,改善了全州环境监察、监测装备水平。合作市、夏河县、舟曲县环境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建设得到了国家支持,实施了甘南州环境监测站国家第三期空气自动监测网建设项目,建成了甘南州环境监控中心,全面提升了环境监管能力。通过增加环保部门人员编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重视廉政文化教育,全面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努力塑造了环保队伍新形象,为环保工作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活力。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第一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方针,履职尽责、奋力作为,在统筹谋划环保工作、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全面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州政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确立生态文明战略地位,着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州”提到十大任务的第一位。二是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与各县市及各有关部门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在向各县市下达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时,将“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和“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0%以上用于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等生态环保指标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增加了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权重。三是结合环保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内容,先后召开了全州环保局长座谈会、环保局长约谈会,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8-9月份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领各科室负责同志对各县市环保目标及重点环保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以通报形式反馈各县市,该整改的限期改正、该处罚的严厉处罚,全面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四是高起点谋划,以绿色现代化引领甘南经济社会发展,州政府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编制《甘南州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建设规划》、《甘南州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和《玛曲县自然资源负债表》,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争取生态环保项目、“十三五”绿色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五是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和“一对一”普法及借助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持续推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南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 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的全面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管、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

(二)坚持多措并举,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是农村环保工作成效明显。遵照州委、州政府以治脏、治乱、治污为重点在全州上下持续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集中清理各类垃圾,及时治理各种污染,有效整治水源河道和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尤其是保障了222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着力解决了农牧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促进城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二是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成效凸显。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督促各县市切实将国家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70%重点用于103个生态文明示范村的创建,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富民增收,促进农牧村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三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州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9个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通过预警调度、限期整改、约谈督查等措施,强力推进工作落实。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000多万元用于合作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合作市加快燃煤锅炉改造治理、加强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煤炭销售市场整治及劣质燃煤置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焚烧垃圾行为整治和餐饮油烟治理等工作,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彻底扭转了2015年1-5月合作城区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的被动局面,合作市PM10年平均浓度为79微克/立方米,低于省政府下达的特别控制值81微克/立方米目标任务,列入省级奖励范围。督促合作、临潭、卓尼、夏河集中供热公司实施了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改造项目。全州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19辆,机动车尾气检测19856辆,发放环保标志19856个,全面完成了年度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四是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制定印发了《甘南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分流域、分年度、分行业提出了巩固和改善全州水环境质量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明确了各县市及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督促8县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规范运行,指导8家屠宰企业实施了废水治理项目,对20多处饮用水源地进行了保护与建设,对部分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污染物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对已建成的58%水电站实行了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控。五是积极推进工矿企业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完成了4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和4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督促各县市编制2015-2020年矿山、电站、公路建设单位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从2015年逐年开展恢复治理工作。六是全面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对水、气、声、土等环境要素按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和例行监测,2015年首次对全州24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健全,从点到面反映生态环境状况及指标变化情况,为环境决策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七是开展了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摸底调查工作,确定卓尼县为调查试点县域。编制的《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已由州政府转发实施。协调争取多儿省级自然保护区顺利晋升国家级顺利通过评审。八是开展了危险废物管理登记工作,督促辖区内涉及危废的玛曲县黄金冶炼厂等6家企业健全完善了管理台帐,建立健全了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严格依法行政,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州环境保护大检查、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全州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218家,对25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约谈,责令停产整顿52家,限期整改34家,对64起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达457万元,征收排污费673万元。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所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均在甘南日报、州政府网站、甘南环保网等媒体及时公开,并将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所有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和竣工验收权限下放至县(市)环保部门。2015年,全州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332个(省级审批5个,州级审批89个,县市审批238个)。三是严查“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的建设项目,对新上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尤其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和矿产、旅游、水电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大幅提升,从源头上预防了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四是全面开展了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对全州135家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进行了核查,建立健全了辐射应急工作机制,审批了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20个,对7起辐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确保了辐射环境安全可控。五是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2015年共受理并调处环境信访案件16件,尤其是舟曲坪定金矿环境污染信访案件,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州政府分管领导亲临一线、周密部署,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成功调处了信访问题,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六是全面加强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修订印发了《甘南州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南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促8家环境风险企业完成了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对全州矿山、肉食品加工、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应急物资储备、风险源岗位工作责任和标识、应急池建设现状进行了全面排查,切实将环境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推动部门之间、县域之间、流域上下游之间建立健全环境风险联动协作机制,环保、安监、气象等部门签订了《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七是工业企业环保“一考双评”工作全面推进,全面完成了20家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信用评价工作,8项长效机制初步建成,评定结果得到运用。八是召开了2015年全州污染责任保险推进会议,督促19家企业购买了污染保险,初步形成了符合甘南实际的污染责任保险和环境风险防范机制。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一是利用“6·5环境日”等时间节点,采取出动宣传车、现场展览挂图、播放音像视频、悬挂彩球标语和发放资料图片、开展业务咨询等形式举办了大型宣传活动,累计出动宣传车200多辆、设置宣传展板24块、宣传咨询台9处,悬挂横幅30多条、散发环保购物袋和环保围裙各10000个,发放农村环保知识手册、机动车污染防治手册、农村环保小常识各5000册,藏汉双语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各5000册。二是拓宽环保宣传渠道,先后两次在甘南日报专版宣传报道环境保护工作;以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要条款为主要内容,向社会各界发送手机环保公益短信270条,每条覆盖1万个用户;拍摄了《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建设生态文明甘南》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专题宣传片;在甘南电视台滚动播放环保标语口号、报道工作成效及工作动态;更换了在显要位置设置的11个大型户外广告宣传内容;编写各类信息简报50余期,被省环保厅网站、中国甘南网、甘南日报、每日甘肃网等各大媒体转载。三是开展了第二批“绿色创建”活动,命名州级绿色学校8所、绿色社区2个,全面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的“六五”普法活动,在州“六五”普法活动验收中得到高度评价,为依法保护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州环保局委托清华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编撰面向中小学生、党政干部、农牧民群众的四本不同层次的《甘南州生态文明教育读本》,目前已完成读本初稿。五是承办了高规格的第六届中国生态文明腊子口论坛,提升了甘南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也为我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五)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一是全面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各县市环保局长、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环保部和省环保厅举办的环保法治培训和业务培训,并举办了全州党政领导干部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培训班,安排专人赴各县市对新修订的《环保法》进行宣讲解读,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宣传贯彻新《环保法》的自觉性和执行力。二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合作市、玛曲县、州支队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通过省级复核验收,州环境监测站和部分县市环境监测机构正在积极准备达标验收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将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有效性审核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情况、环境行政执法处罚情况等在甘南环保网站上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面督促落实政府的主要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及“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中纪委“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及州委《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全面纠正“四风”问题,切实纠正不严不实行为,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十个不准,牢牢把好环保审批、环保验收、环保处罚、排污费征收、环境监测五个重要环节的廉政关,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全方位树立环保队伍新形象。

尽管全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面对新形势、新常态、高标准、严要求,我们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认识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仍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当前我州生态环境状况仍不容乐观,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形势依然严峻;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意识还有待提高,一些建设项目没有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重建设、轻监管,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县市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生活垃圾处理不规范,农牧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还处于起步阶段;生态文明示范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生态规划虽然得到了国家部委的批复,但还没有实质性的资金投入;生态补偿机制尤其是长江、黄河上下游之间的横向补助机制尚未建立,生态转移支付资金额度偏少,生态环保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度大;环保队伍能力水平与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环保部门人员编制、技术力量、装备水平、应急处置能力仍需加强。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十三五”主要工作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也是甘南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和奋力打造“生态甘南”的关键时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一)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生态主体功能区规划,持续加强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效应,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全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省上下达的目标范围之内;城区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城市区域环境、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目标平均值范围之内;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空间管治、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环境资源审计、环境责任考核逐步探索开展;环保能力建设取得新的突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全州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三)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着力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县市政府环境质量改善责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加大矿产资源、旅游资源、水电资源开发和公路建设中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监察力度,推进水体、大气和土壤三大重点领域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全面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启动实施环境质量改善达标行动,推动公众向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尤其要深入农牧村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共同持续精准改善环境质量。

二是全面实施污染减排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实行主要污染物刚性约束。夯实精细化管理基础,加强重点行业环境监管,对现有污染源采取清洁生产改造和深入治理、限产限排、停业关闭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加大各县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规范化管理、提标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加快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实行污染减排项目全过程监管,实施基于环境质量目标导向的总量控制措施。加强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

三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全州生态功能区划,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生态保护管理机制,推进生态系统统一监测和系统管理。切实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60%以实施具体项目的方式用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四是全面加强环境预防体系建设。强化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对开发布局、建设规模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硬约束,积极主动参与宏观调控,优化经济发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索开展矿产资源、水利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破坏严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深化过程监管;突出抓好环境风险防范与排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事后追责;加强环境司法联动,切实推进执法监督,落实县市政府环境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范体系,提高环境应急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规范性;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五是统筹谋划重大环保项目。明确“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认真梳理重大环保建设项目,尽最大努力,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和省上对藏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好国家和省上对甘南藏区环保项目的对接,着力搭建好项目争取、运行的平台,谋划好环境质量改善和提标、主要污染物减排、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环境监管能力、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全民环保理念及科普教育等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抓好沟通衔接和项目落地工作,做好做大环境保护项目总盘子。

六是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国家的顶层设计和省上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方案,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推进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生态功能保护成效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建立和完善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重点落实《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相关改革任务,建立健全环保督察工作机制,开展环保督察,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机制。改革环境治理体系,强化市场机制建设,完善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多载体公布各类环境信息,全力构建生态环保社会共治体系。

(四)2016年重点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今年任务能否全面完成,关系到“十三五”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今年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合作市空气环境质量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控制在73毫克/立方米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控制在37毫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达到82%以上;境内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达到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在省上下达的指标内;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今年目标已经明确,号角已经吹响,关键在于抓好落实。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扬艰苦奋斗和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靠前站位、积极努力、主动作为,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能力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9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污染减排开局工作。认真做好“十三五”全州污染减排规划编制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提高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匹配性。科学制定2016年减排计划,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不断深化排污许可工作,做好排污许可证年度审验、日常监管和信息公开工作,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继续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月调度、季分析、定期通报和年度考核,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超标排污企业依法严格处理,确保年度减排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有效服务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清查和整治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落实环保部环评制度改革最新要求,继续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制定实施重大项目环评协调推进制度,为全州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环评审查审批服务,并加大对市县环评审批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积极推进我州环评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水平;依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十三五”规划的编制,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坚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原则,强力推进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对环评措施落实和“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追踪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的执行情况,全力服务于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三是坚持不懈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大气十条”和我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紧紧围绕“控排放、控扬尘、控煤质、控车辆、严管理”的方针,研究制定符合甘南实际的2016年度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各县市尤其是合作市找准问题、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努力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力保全州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值同比下降,确保完成省上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今年新上空气自动检测站的夏河县、卓尼县、碌曲县要及早谋划,做好煤炭质量管控、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清洁能源替代、餐饮油烟治理、建筑扬尘防治等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先环检、后安检”的原则,全面完成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和老旧机动车及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

四是强力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努力推动《甘南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年内制定完成农副食品加工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并纳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范围,涉重金属矿采选企业要于年底前完善废水治理设施,选矿废水全部实现循环利用,逾期完不成整改任务将予以关停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梳理分析我州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县市政府要抓紧制定《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计划)》。抢抓机遇,有效利用中央、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通过筛选、排查、储备、实施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水环境重金属污染等水污染防治项目,尤其是要加快推进污水收集管网敷设,努力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确保县市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不低于70%,不断巩固和改善全州水环境质量。继续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尤其是合作市2016年起每季度要在政府网站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供水出厂水质、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制定出台《甘南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考核办法》,督促各县市按期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五是积极做好“土十条”实施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的安排部署,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依据《甘肃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加强组织协调,修订完善我州《土壤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方案》,明确我州重点矿区、农区耕地污染的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按照国家即将出台的“土十条”的工作要求,年内启动《“十三五”甘南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计划》编制工作,充分利用我州地处江河源头的区位优势,积极争取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试点项目支持,全面推进我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统筹部署完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完善县域及农村土壤监测体系,为全面开展组织实施“土十条”奠定稳固的工作基础。

六是精准改善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划定并严守以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为核心的生态保护红线体系。2016年起,全面开展矿山开采行业环境整治工作,加快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督促各县市加快编制水电、矿山企业和公路建设单位生态植被恢复及污染治理规划(计划),分年度开展治理恢复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治理恢复任务;全面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年内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并结合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用足用好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督促各县市将转移支付资金按比例用于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并做好考核督查工作。继续加强对已完成建设任务的222个农牧村环境整治项目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发挥效益;继续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制度,并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与保护。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和有机食品基地的创建工作。

七是全面排查和治理环境风险隐患。认真汲取已发生的环境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查制度,切实加强全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查找和整改企业、政府和环保部门在重金属矿山、饮用水源地、危险废物等环境隐患风险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梳理完善环境隐患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依法分别移送公安及司法机关处理。及时查处环境污染纠纷和环保投诉信访案件,处理好群众投诉和来信来访,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创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机制,指导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划分环境风险等级,开展好预案编修和备案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全州环境安全。继续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确保国控、省控污染源企业全部纳入保险范围,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八是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按照省上的安排,年内全面完成辖区内移动通信基站环保验收合格证挂牌工作,大力推进新建330千伏及以上交流输变电工程环境监理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许可证管理和放射源转入、转出审批备案制度,及时完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并确保规范运行。加强核技术利用重点单位监管,严格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及时修订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九是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方案,按照省上深化改革有关要求,重点落实《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相关改革任务,建立健全环保督察工作机制。各县市要继续按照省上《关于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分党委、政府、部门、企业不同层面,认真排查,该研究解决的研究解决,该完善制度的完善制度,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该整改的整改,做好接受国家和省上督察的准备工作,切实做到问题旱发现、早整改、早杜绝,推动形成“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省上的要求,深入推进总量制度改革、排污许可、大气污染防治、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污染源监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等各项体制机制改革任务。根据国家的顶层设计,坚持县市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变、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变、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责不变,坚持有利于环保目标任务和责任的落实、有利于调动地方和部门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新老体系的平稳过渡,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环保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按照环保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配合省上积极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和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逐步提高大气、土壤、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面,稳步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

(五)保障措施

一要认真谋划环保重点工程。全面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做好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污染物减排、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行动体系等项目的谋划与设计保障,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特别对环保工作全局有巨大推进效益的重大工程,要做好项目筛选。积极争取基础好,可操作、可考核、具有较大效益的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和省级规划。做好项目的实施与评估,动员各方面力量,全方位提高项目实施水平。

二要全面实施环境综合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适时重点督查县市党委和政府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有关部门环保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保障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全面加强环境监管。研究制定符合甘南实际的《甘南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述职、督查、约谈、挂牌督办、执法监督、“一票否决”、信息公开、接受人大监督等制度,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全面落实“6+1”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格局,并加快推进环境监察规范化建设进程,统筹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重点打击偷排、偷放等环境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抓好燃煤锅炉、餐饮油烟、娱乐噪声的整治和监督管理,加强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设备的安装联网及监督管理,确保环境执法取得实效;进一步明确环境监管职责,强化州级环保部门督导力度,落实县市环保部门属地监管责任,重点解决公路建设植被恢复不及时、河道乱采砂石料、个别单位污水直排江河、水电站减水河段生态用水不足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按时完成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区域噪声、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监督性监测任务。深入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域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的监测,为绩效考评工作提供准确依据。积极开展环评监测、建设项目验收监测等委托服务性监测工作,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注重结果运用,强化信息公开,及时编制环境质量公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也为领导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广泛开展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以党风带行风促政风,着力整治“推诿扯皮”、“庸懒散软”突出问题,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落实情况检查,抓好环评审批、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防范监督,着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要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把进入关口,从源头确保新进人员整体素质,全面优化环保队伍人员结构。统筹干部培训资源,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工作机制,激发干部职工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强烈的责任心破解工作难题,积极营造想做事、敢做事、能做事、做好事的工作氛围,并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着力打造一支铁腕治污、勇于担当、公正透明、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

六要全面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环保门户网站、环境质量公报、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状况、企业治污情况、重大环保工程等环境信息及企业环境保护“黄牌”、“红牌”名单;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报道,加强环境保护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制定和实施《“十三五”甘南州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深化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六·五”环境日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全面加强农牧村环境宣传教育及实施环保理念和环保文化长廊建设,正确引导环保志愿者和环保组织参与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搭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平台和载体,全方位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环境保护工作事关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努力工作,敬业奉献,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蓝天永驻的美丽幸福新甘南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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