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环保局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单位(个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金额
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
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0日,甘南州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建设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章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章71条
罚款五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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