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合作市答浪沟无主矿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2015[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合作市答浪沟无主矿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
建设内容:
本项目场地位于甘南州合作市卡加道乡达浪沟,位于合作市市区东北方向约24km处。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区内开始金矿开采,2008年停止开采活动。区内企业采用原始氰化堆浸提金工艺,选冶工艺相对落后,且未采取规范的环保措施,导致矿区内遗留大量堆浸氰化尾渣。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共需修复面积34701m2,治理遗留废渣36390.4m3,污染土壤79800m3,河道底泥448m3,本项目治理范围现状详见表1。
表1 本项目治理范围一览表
项目
渣堆
| 场地治理范围(m2)
| 废渣堆面积(m2)
| 遗留废渣量(m3)
| 污染土壤量(m3)
|
1#渣堆
| 29409
| 7282
| 23302.4
| 75368
|
2#渣堆
| 1642
| 599.8
| 3941
| 1642
|
3#渣堆
| 1044.5
| 813.9
| 2930
| 1044
|
4#渣堆
| 1746
| 1381.7
| 6217
| 1746
|
区域河段
| 895.5
| /
| /
| /
|
合计
| 34701
| 10077.4
| 36390.4
| 79800
|
1#渣堆含氰化物废渣共计152.1m3,交由符合国家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经营许可的有关单位处理;剩余的污染土壤和废渣采用封存阻隔的形式处理,以1号废渣堆为原位封存阻隔主体,将2号、3号和4号废渣堆的废渣和污染土壤清运至1号废渣堆和1号废渣堆一同封存阻隔。封存阻隔后对1号、2号、3号和4号废渣区域进行覆土覆盖,并进行植草绿化,进行生态恢复。
本项目封存场地面积15966.5m2,共需清挖废渣总量13088m3、清运污染土壤方量32092m3;修建垂直防渗止水帷幕周长483m,截水沟370m,场内排水沟830m,挡土墙371m,封场后生态恢复面积34701m2。
该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592.4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1186.6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287.85万元;预备费为117.96万元。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作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政府南二楼
联系人:杨继学
联系电话:13399410560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滩路高科红叶城东门电商孵化大厦;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5293139863
3、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特邀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意见或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反映。
5、公示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