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州建设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审查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把关作用,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我局决定进一步扩充和完善审查专家库,广泛征集有关行业、部门、科研院所、社会中介机构和企业等适合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专家,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较为熟悉,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专业水平、从业经历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五年以上,具有高级或同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所从事的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有实践经验的人员;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十年以上,且具有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其中一项即可)的人员;
3.熟悉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技术规范和要求,长期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宏观管理工作,在从事的相关专业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人员。
(三)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外出踏勘等现场审查工作,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二、专业能力要求
(一)精通本专业业务,熟悉行业发展方向和动态,具有热心为环境保护事业工作和服务的精神。
(二)熟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等。
(三)优先征集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生态学、建筑、农业、林业、水利、水保、畜牧、建材、医药、公共卫生、交通、机械、电力、采掘等。
三、申请入库的程序和要求
(一)专家申请入库,应采取单位推荐或自我推荐的方式。在职人员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退休人员采取自我推荐的方式。
(二)被推荐专家及自荐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纸质文件及电子版。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纸质材料于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至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电子版申请材料同时发送至hpk8218633@126.com。
4.我局对提出申请的人员进行遴选和资格确认,对进入专家库的专家进行公示公告。
四、联系方式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0941-8218633(兼传真)
邮编:747000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3日
附件:
1.
甘南州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成员资格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