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甘南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保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的相关规定,甘南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向我局提交了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材料。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甘南藏族自治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位于合作市那吾镇早子行政村上卡牙贡玛村,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负责收集、处置甘南州七县一市产生的医疗废物。2021年4月,该单位对之前建成的高温蒸煮处置设施进行拆除,经重新选址,2021年10月,建成微波消毒处理生产线,2022年9月,建成等离子焚烧处理生产线,并配套建设了相关环保污染防治设施。
二、核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一)申请单位名称:甘南藏族自治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二)法定代表人:李国才
(三)经营设施地址:合作市那吾镇早子行政村牙贡玛村境内
(四)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五)经营类别:HW01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841-001-01、损伤性废物841-002-01、病理性废物841-003-01、化学性废物841-004-01、药物性废物841-005-01)
(六)经营规模:微波消毒处置4.8吨/天;等离子焚烧4.8吨/天。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甘南藏族自治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2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41-8210956
联 系 人: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土壤环境与自然生态科
邮 箱:361600274@qq.com
地 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