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生态环境评估中心关于公开征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技术评估工作,我中心对《甘南州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细则》(州环发〔2018〕464号)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已于2023年6月29日由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经研究,我中心决定进一步扩充和完善审查专家库,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公开征集。
我中心认可已入选生态环境部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组建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的专家。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较为熟悉,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专业水平、从业经历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五年以上,具有高级或同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所从事的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有实践经验的人员;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且取得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满三年(具有其中一项即可)的人员;
3.熟悉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技术规范和要求,长期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宏观管理工作,在从事的相关专业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人员。
(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现场踏勘,能够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交流研讨等活动。
三、专业能力要求
(一)精通本专业业务,熟悉行业发展方向和动态,具有热心为环境保护事业工作和服务的精神。
(二)熟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等。
(三)优先征集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生态学、建筑、农业、林业、水利、水保、畜牧、建材、医药、公共卫生、交通、机械、电力、采掘等。
四、申请入库的程序和要求
(一)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方式。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应当提交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被推荐专家及自荐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纸质文件及电子版。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纸质材料于2023年8月15日前邮寄至甘南州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电子版申请材料同时发送至gnpgzx@163.com。
4.我中心对提出申请的人员进行遴选和资格确认,对进入专家库的专家进行公示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雅雪 0941-8213993
邮 箱:gnpgzx@163.com
邮 编:747000
地 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甘南州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