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州整改办《甘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16:2015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但《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于当年11月才印发各地、各部门,才与各市州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责任单位:州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每年1月底前印发《甘南州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各县市于每年12月底前制定完成下一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和总体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甘南州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每年1月底前制定《甘南州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市政府于每年12月底前制定完成下一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组织全州完成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2016年度目标任务。截止9月底,全州10个地表水断面、6个地下水点位、11个县级和112个乡镇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国家、省上考核目标要求。严格执行了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销号和定期预警通报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全州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甘南州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4日,共5天
受理部门:甘南州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8212323
联系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1号
甘南州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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