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安排,10月9日,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国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安局、草原监理站、电力公司等9部门组成督察组及郎木寺镇、尕海乡主要负责人对其境内历史遗留的砂坑整改恢复工作进行联合督查。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向当地牧民群众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对环境保护整改工作的决心,并讲解了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尽快完成整改恢复工作。当地牧民群众表示将积极配合整改恢复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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