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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舟曲县立节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信息公告
发布日期:2018-02-28 作者:甘南环保 来源:

一、项目概况

甘肃省舟曲县立节水电站工程(以下简称立节水电站)位于甘肃省舟曲县大峪沟下游河口段枢纽位于舟曲县城以西约40km的大峪乡油坊村,厂区位于立节镇立节村东侧白龙江右岸,生活区位于左岸。该电站是一座低坝径流引水式水电站。

水电站发电厂房、输水线路、压力前池等位于甘肃省阿夏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阿夏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项目所在区域河流大峪沟段及白龙江段不属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立节水电站为舟曲段白龙江之流大峪沟开发梯级水电站,大峪沟共开发水电站为8座,分别为香杭水电站、少下一级水电站、少下二级水电站、多拉水电站、卡房子水电站、油房水电站、油房二级水电站以及立节水电站,立节水电站为大峪沟从上至下最下一级水电站。

立节水电站于2007年3月建成投产发电, 该电站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发电,无灌溉、防洪、航运等综合利用要求。工程总投资4207万元,电站装机容量6000kw(3*2000Kw),多年平均总发电量为1300万kw·h,年利用小时数5395h。水头147m,引水流量为5.05m3/s。

电站于2011年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目前立节水电站处于正常运行阶段。

二、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及改进措施

(1)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2)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3)设立环保机构,加强环境管理。

(4)进行生态补偿:水电站运行后每年可以实现较大金额的利税,当地政府应从水电站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生态补偿金,用于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从而降低并补偿工程建设造成的生态影响。

(5)对水生生物不利影响的减免补救就措施

①由于该水电属引流式电站,在枯水季节必须保证水生生物生长、繁殖、栖息、越冬等最基本生存的下泄流量,特别是在鱼类繁殖、越冬季节要加大下泄流量,要求下泄流量在减水河段末端不小于0.161m3/s。

②业主要加大水生生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管理。

③切实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精神,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损坏谁修复”的水生生物养护制度。

④统筹流域规划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意见,购进人工驯养繁殖的省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嘉陵裸裂尻鱼,开展长期增殖放流计划。每3年为一个放流周期,于每周期5月份进行放流,规格一般在3-4cm之间, 在卡房子水电站枢纽上游进行放流。

⑤切实做好鱼类资源变动情况的监测工作。

⑥电站于每年5月左右进行清淤工作,需进一步监测对比电站淤泥层清淤前后,浮游生物及底栖动物的变化趋势,以此判断清淤措施的有效性。

⑦开展水生生物监测,每隔3年为一个监测周期,进行一次系统的水生生物监测。主要监测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种类的变化情况及生物量,同时监测土著鱼类的变化情况。

(6)加大生态恢复治理力度,对死亡树苗重新进行栽种,确保成活率。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立节水电站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了文明施工,合理处置开挖弃渣和废水,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在工程建成运行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取料场和弃渣场进行了生态恢复,将各种不利影响降至到了最低。后评价认为,甘肃省舟曲县立节水电站工程在建设过程基本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三同时”制度,对工程建设和运营中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了有效控制,目前来看对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水生生物的影响,后期运行中,在严格按照本次后评价提出的对水生生物影响各项针对性措施和要求执行的前提下,可将各种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工交投立节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舟曲县立节镇立节村

邮编:746300

联系人:徐永胜

联系电话:1510149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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