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是深入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纳入各类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一项硬性指标。为了切实提高全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质效,深入推进环保信用评价及环境信息披露工作,9月13日至9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王斌一行11人深入甘南州现场帮扶指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核查环保信用评价及环境信息披露等工作。
调研帮扶组通过查阅资料、走访企业、听取汇报、组织座谈等方式,对全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保信用评价及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并就各相关科室在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及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疑问进行了详细解答。
针对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调研帮扶组要求州、县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企业做好查漏补缺与问题整改工作。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全面梳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依照《甘肃省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更新参评企业名录库,做到“应评尽评、应纳尽纳”,以“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归集信用信息,组织信用修复,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努力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引导、强化沟通协调、加强监督检查,有效帮助企业解决进行信息披露时遇到的各种问题,督促企业及时完成临时披露报告和年度披露报告。
在帮扶指导中,州生态环境局作为全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牵头部门,召集13个州直部门负责人,与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专家召开座谈会,现场听取生态环境领域法学专家解读《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通过座谈交流的方式,一对一解疑释惑,面对面帮扶指导,进一步提升了甘南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线索筛查和案件办理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