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于2010年12月通过环境保护验收,2011年11月首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3年,经营许可范围为收集、贮存、处置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HW01 831-001-01 HW01 831-002-01)3吨/日。甘南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承担了全州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有效保障了我州的环境卫生安全。
2020年11月,甘南州医疗废集中处置中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保障处置中心继续正常运行,确保全州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于近日组织土壤、环评、执法、应急管理人员及合作分局代表组成专家组对该中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进行了现场核查,专家组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对该中心处置设施、工艺流程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指出了专业技术人员、运输车辆以及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制度、台账方面的问题,指导该中心按照专家意见要求补充完善,进一步保障甘南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安全规范运行。专家组原则同意甘南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同时,为落实《甘南州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重点攻坚任务,要求该中心加快推进全五类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实现全州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五类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