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执法司法联动,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州生态环境局、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深入辖区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合行动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甘肃省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甘环执法发〔2020〕22号)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1月10日至15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组成三个督导检查组,分别对全州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旨在通过多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维护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秩序,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领域违法案件的发生。
此次专项督导检查行动采取听取汇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深入企业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10人次,对全州辖区内89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0个。重点检查了水电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工作;医疗单位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水)产生、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措施;砂石料厂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污染防治设施是否配套建设、运行;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行是否正常;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自动监测设施建设、联网、运行是否到位等情况。现场发现部分企业还存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不到位、各类台账不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并及时向县市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了反馈,一是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要求各县市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防范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生,三是各县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及时获取案件线索,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对重点案件,抽调执法骨干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积极协助提供环境监测或技术支持,出具现场勘验、环境监测及认定意见等,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专项督导检查行动,各县市进一步凝聚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合力,强化了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为全面提升我州生态环境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