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遏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生态环境权益,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4月22日-4月24日,由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李福堂带领州执法队、迭部县、舟曲县环境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围绕“四个专项行动”方案对卓尼县开展为期3天的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采取异地交叉、不打招呼、直奔现场、不定时间、亮证执法的方式,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分别对卓尼县污水处理厂、多架山电站、涛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洮局医院、玉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木耳镇卫生院、喀尔钦卫生院、宏发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洮源土石方开发有限公司、木耳沟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拉力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固定证据,依法严厉打击,同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
最后,专项检查组组长指出:一是县分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四个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要落实监管责任,又要压实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行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按要求补充完善“三清单一台账”。二是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中,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的关系,坚决防止“一刀切”,禁止“一关了之、一罚了结”等简单粗暴查处方式。三是要全面落实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要对标对表, 开展各级环保督察整改问题消号清零。四是要加强卓合高速建设项目辖区内标段的环境监管,积极协调县相关部门完成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协调,同时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