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423001 | ||
标 题 | 2024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州截至目前空气质量如何?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1-3月纳入省上考核的合作市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1,全省排名第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为60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一;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30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二。感谢您的关心和关注,接下来我们将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重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奋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提质进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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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生态环境局局长 | ||
处理时间 | 2024年0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