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州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3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尕藏卓玛代表:
您在州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洮河流域环境治理资金投入的建议”,符合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当前重点解决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提案的办理,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面夯实流域治理基础。2021年以来,洮河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被纳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甘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国家、省上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甘南实际制定印发了《甘南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洮河流域源头保护、排污口排查整治、乡镇污水处理及尾水人工湿地水质进化等重点工作纳入规划,分步推进洮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水源涵养能力不断提升。
二、持续推进洮河流域污染防治。一是积极申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紧扣重点流域突出环境问题,围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坚持“三水统筹,系统治理”的治水思路,指导碌曲县申报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项目。2021年以来,协助碌曲县申报了6个项目已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二是协调争取污染防治项目。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包抓项目机制,及时向省厅衔接汇报项目工作,确保水生态环境项目落实见效。2021年以来,洮河流域碌曲段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45万元,重点实施了碌曲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及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甘南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碌曲县)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碌曲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污染防治项目。三是严格实施水污染防治项目。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规范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采取“月调度季通报”的方式推动项目实施,争取项目早日建成投运,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环境效益。
三、持续强化督查检查。我们每月对全州水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对“一江三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隐患问题开展督查检查,严格管控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各环节,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水达标排放。强化州、县、乡镇的协调联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辖区内涉水企业、畜禽养殖和城乡生活源清单,全面掌握沿河沿江涉水排污单位排放情况。委托第三方对洮河流域开展了水质预警监测,分析水质变化规律,提前预警研判,做到水环境质量早预警、早处置,切实把水环境超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生态环境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