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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发布日期:2023-04-01 作者: 来源:

 

甘南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近年来,甘南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保护作为立州之本,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坚决担起上游责任,主动扛起上游使命,各项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

为建立健全甘南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持续有效改善全州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甘肃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甘南实际,3月30日,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甘南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三年目标任务。要求到2023年底前,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包括洮河、大夏河)完成100%排查、监测、溯源和90%的整治任务;长江重要支流(包括白龙江)完成100%排查、监测、溯源和30%的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包括洮河、大夏河)完成100%的整治任务;长江重要支流(包括白龙江)完成70%的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包括洮河、大夏河)、长江重要支流(包括白龙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

《实施方案》制定了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全面排查溯源。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原则,将所有向水体排放的“口子”全部纳入排查范围。通过排查溯源,对全部排污口进行细化分类,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入河排污口整治问题清单。二是实施分类整治。针对排查溯源确定的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入河排污口,由县市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及整治实施方案,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督导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开展整治工作。三是严格审批把关。从严格规范审批、落实审核权限、明确审核时序3个方面入手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同时,对于私接暗管、借道排污等违法行为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强化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

《实施方案》提出五条保障措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二要及时调度通报,各县市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排查溯源具体成果、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按月报送整治进展情况。三要严格考核问责,将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并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四要勇于探索创新,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管理基础性研究,分析排污口空间分布、排放规律对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识别输入输出响应关系,推动构建“受纳水体一排污口一排污通道一排污单位”全过程无缝隙监督管理体系。五要加强公众参与,加大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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