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举报后,夏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于8月28日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举报情况进行了实地勘察,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图片资料,对施工路段沿路勘察,未发现举报人提供图片资料处有垃圾堆放和施工路面保护塑料薄膜。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到甘加乡八角城旅游景点村道硬化项目部对该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项目负责人承认当时在河道边临时堆放了路面保护塑料薄膜,但并不属于废弃垃圾,是重复使用材料。由于路面保护塑料薄膜临时堆放未按“环评”要求规范收集合理堆放,造成周围污染。按照以上情况,夏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提出了如下整改要求:1,施工单位的生活垃圾及项目施工建筑垃圾必须集中统一收集处理;2施工路面保护塑料薄膜使用完后,必须到指定的垃圾处置点填埋,不得随意堆放。目前,甘加八角城旅游景点村道硬化项目部已按照整改要求,派出工作人员对项目工程沿途路面保护塑料薄膜及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理,并按“环评”要求及时规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