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时间 |
甘南州舟曲县2011年至2015年保障性住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供水管网建设项目 |
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舟曲县老城区 |
2018年5月3日 |
州环审批[2018]45号 |
2018年5月3日 |
甘南州舟曲县2011年至2015年保障性住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舟曲县老城区 |
2018年5月3日 |
州环审批[2018]46号 |
2018年5月3日 |
附件:
1.
甘南州舟曲县2011年至2015年保障性住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环评批复.pdf
2.
甘南州舟曲县2011年至2015年保障性住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环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