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时间
|
玛曲县“三玛”湿地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河曲马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玛曲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玛曲县河曲马场
| 2018年5月17日
| 州环审批[2018]56号
| 2018年5月17日
|
舟曲县拉尕山流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舟曲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 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舟曲县立节镇
| 2018年5月17日
| 州环审批[2018]57号
| 2018年5月17日
|
舟曲从岭藏鸡加工基地项目
| 舟曲县东盛农牧业科技有限
| 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舟曲县东山乡
| 2018年5月17日
| 州环审批[2018]58号
| 2018年5月17日
|
附件:
1.
玛曲县“三玛”湿地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河曲马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pdf
2.
舟曲县拉尕山流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pdf
3.
舟曲从岭藏鸡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pdf